京華時報訊(記者楊鳳臨)男子李某酒後駕駛摩托車,撞上一輛違規停放的大貨車尾部,造成顱腦損傷,當場死亡。事後,李某的家屬將貨車司機及車主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48萬餘元。據記者獲悉,日前,房山法院已受理此案。
  今年4月22日晚7時許,李某飲酒後,未戴頭盔,駕駛一輛摩托車,由北向南行駛在京深路某段時,恰遇一輛頭朝南、尾朝北停放在馬路邊的中型罐式貨車。李某來不及做出反應,騎摩托撞上貨車尾部。事件造成李某顱腦損傷,當場死亡,所駕摩托車損毀。
  據屍檢報告顯示,李某體內酒精含量300mg/100ml。事故發生後,交通管理部門經勘查後認定,酒後駕駛、摩托車未按期年檢,且李某未佩戴安全頭盔等情況是發生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而該罐式貨車未按規定黏貼反光標識,未按規定安裝防護裝置且未按規定停放車輛是該事故的次要原因。
  事發後,李某的家屬將貨車司機和車主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賠償原告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各項費用共計48萬餘元。
  據瞭解,此案將於近期在房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原標題:醉摩托撞違停貨車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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