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曹輝 通訊員 蔣睿 劉偉
  擁有寬敞的住房,有汽車代步,持有證券……一般看來這樣的家庭算是富足的。但在部分地區,一些家庭有這樣的家底、卻還吃著低保的現象,讓群眾感到忿忿不平。
  9月15日,家住湘潭市雨湖區的一位姓趙的居民在申請低保時,該市民政部門通過和交警部門提供的信息對比後發現,這位居民擁有2輛私家車,與低保申請標準不符,隨即退回了他的低保申請。這是湘潭市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這一問題進行整改的結果。
  “把信息一比對,誰符合申請標準,誰不符合,一目瞭然。”湘潭市民政局局長禹尚良告訴記者。
  真正需要低保才幫
  之前,民政部門主要採取入戶調查、鄰裡走訪、單位取證、群眾評議等方法來進行“估算”,居民家庭中被“隱藏”的房產、存款、股票、基金和機動車等相關財產難以被髮覺。究其根源在於在居民家庭進行經濟狀況調查的時候,沒有相關法律依據的支撐,到金融機構和相關政府部門獲取申請家庭成員的收入和財產信息時遇到法律上的障礙,使核對工作陷入困境。
  如何提高救助準確率,讓低保幫助到真正需要的人?
  “低保作為社會救助工作的一種最基本的公共服務,是最貼近百姓的群眾工作。準確有效地開展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不僅能客觀、全面、準確地核定救助家庭的經濟狀況,提高救助準確率,而且也是踐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具體整改行動。”據禹尚良介紹,按照《湘潭市城市低收入和城鄉低保家庭認定辦法》,城市低保家庭認定標準為,城市居民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在當年城市低保月保障標準線以下,其家庭成員人均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金融資產為上年度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以下;農村低保家庭認定標準為,農村居民家庭成員年人均收入在當年農村低保年保障標準線以下,其家庭成員人均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金融資產為上年度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30%以下才有申請低保的資格。
  聯合會審從嚴把關
  湘潭市在全國地級城市中率先探索建立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機制體制,建立了跨部門、多層次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體制。由民政、公安、房產、人社、工商、稅務、公積金等政府部門和金融證券機構共同參與把關,聯合會審,從根本上破解了申請救助家庭收入和財產核算以及救助對象認定的難題。
  據瞭解,該市低保申請人在提出救助申請時,還要提交相關材料,家庭成員必須共同簽訂城市低收入和城市低保家庭核對誠信承諾及授權聲明,如實填報家庭成員的收入和財產情況,授權並自願接受和配合核對機構對其收入和財產等經濟狀況信息進行核查。“有了授權聲明這把‘尚方寶劍’,我們才能在調查過程中‘披荊斬棘’,破除法律上的障礙,打消部門之間的疑慮。”禹尚良說。
  目前,湘潭市民政局通過市城鄉低收入家庭核對中心已與全市15家銀行、3家證券公司和6個政府部門聯動共同參與把關、聯合會審,工作人員如有需要隨時可以按程序無償地從相關部門獲取信息。
  此外,該局還按批組織新申請救助對象學習低保認定辦法、認定標準、認定程序和相關處罰措施,如發現救助申請家庭隱瞞家庭收入和財產,騙取低保的,予以取消相關待遇,追回所得款物並二年內不能申請低保。通過學習,全市有近3成的申請人主動退出了申請。
  至目前為止,該局已向各委辦局和金融機構發送協查信息41萬多條,已對城區8152戶新申請低保救助的家庭進行經濟狀況核對,確保救助準確率達到99%以上;通過檢出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為政府節約了3000多萬元社會救助資金。  (原標題:讓低保幫助到真正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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